規(guī)格:
30克+20克×200包
50克×200包
60克×150包
100克×40瓶
農藥登記證號:PD2008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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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證持有人:江蘇瑞東農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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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名稱:芐嘧·撲草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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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可濕性粉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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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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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效成分含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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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芐嘧磺隆4% 撲草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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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作物/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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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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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量(制劑量/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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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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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拋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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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生闊葉雜草及莎草科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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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克/畝(南方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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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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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術要求:
1、南方水稻播后5-7天,每畝用本品30-40克,用細土20-30公斤拌勻,全田均勻撒施一次。2、施藥時田間應有3-4厘米的淺水層,但水層高度不能淹沒水稻芯葉,并堅持保水一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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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性能:
本品為磺酰脲類除草劑的芐嘧磺隆與三氮苯類除草劑撲草凈的復配制劑,用于水稻拋秧田防除一年生闊葉雜草及莎草科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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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藥一次。 2.本品活性高,用量少,稱量要準確;拌土要充分混勻,撒施要均勻。 3.撒施藥劑前后,土壤宜保持濕潤,以確保發(fā)揮藥效。 4.避免高溫時施藥,氣溫超過30度時容易產生藥害;用于水田一定要在 秧苗返青后才可施藥,有機質含量低的沙土不宜使用。 5.不可將藥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產生藥害。 6.施藥時要注意防護,如戴口罩、防護冒等。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得 接觸。 7.施用過程中產生的殘剩藥劑和廢舊包裝物不能隨意丟棄,應作統(tǒng)一 處理。清洗施藥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魚塘、河流等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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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藥劑對眼睛、皮膚有刺激性。如不慎濺入眼內或皮膚上,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并就醫(yī);如有誤食可催吐,并隨帶此包裝速去醫(yī)院診治,無特效解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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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和運輸方法:
1.本品應存放于陰涼、干燥、遠離火源及熱源;置于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并加鎖保存。勿與食品、飲料、飼料、糧食、種子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 2.運輸時應避免陽光直射和雨水淋灑。 3.運輸中包裝件堆碼高度不應高于3.0米,裝卸時輕拿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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