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藥登記證號:PD2009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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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證持有人:江蘇瑞東農(nóng)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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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藥名稱:芐·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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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可濕性粉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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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標(biāo)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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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效成分含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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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0.5% 芐嘧磺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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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作物/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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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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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量(制劑量/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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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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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栽水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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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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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6克/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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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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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術(shù)要求:
1.本品應(yīng)水稻大苗移載完全緩苗后,稗草1葉1心期前施藥為佳,每畝用本品與濕潤細(xì)土20-30公斤拌勻,全田均勻撒施。2.施藥時水層3-5厘米,保水5-7天,此間可以補(bǔ)水,不能排水。水層不能淹沒水稻心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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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性能:
本品為芐嘧磺隆與乙草胺復(fù)配的混合制劑,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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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xiàng):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藥一次。2.本品只適宜于長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齡)移栽田使用,不可用于秧田、拋秧田、小苗移栽田、兩段育秧田、病秧苗田、漏水田、制種田等。3.多雨地區(qū)注意雨后排水,排水不良地塊,大雨后積水會防礙作物出苗,出現(xiàn)藥害。4.不可將藥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也不能用來澆灌蔬菜。5.施藥時要注意防護(hù),如戴口罩、防護(hù)冒等。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得接觸本品。6.施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殘剩藥劑和廢舊包裝物不能隨意丟棄,應(yīng)作統(tǒng)一處理。清洗施藥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魚塘、河流等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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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藥劑對眼睛、皮膚有刺激性。不大量攝入沒有全身中毒癥狀;如不慎濺入眼內(nèi)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仍有不適時,就醫(yī);皮膚接觸時,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如有誤食可催吐,并隨帶此標(biāo)簽速去醫(yī)院診治,無特效解毒劑,對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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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和運(yùn)輸方法:
1.本品應(yīng)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fēng)處。遠(yuǎn)離火源、熱源及兒童存放,并加鎖;不能與食品、飼料、種子化肥等同貯同運(yùn)。2.運(yùn)輸時應(yīng)避免陽光直射和雨淋。3.運(yùn)輸中包裝件堆碼高度不應(yīng)高于3.0米,裝卸時輕拿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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