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藥登記證號:PD2016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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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證持有人:江蘇瑞東農(nóng)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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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藥名稱:雙草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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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可濕性粉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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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標識: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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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雙草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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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作物/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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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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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量(制劑量/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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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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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田(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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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生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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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克/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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莖葉噴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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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術要求:
直播水稻3-5葉期,稗草2-6葉期,按本品畝用量兌水20-30公斤,混均勻后,全田噴施一次。施藥前排干田間水,但保持田間濕潤,噴藥后1-2天上水,保持淺水層3-5厘米,水層不能淹沒稻心,并堅持保水一周左右,否則將會影響除草效果,以后恢復正常田間管理。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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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性能:
本品是一種嘧啶水楊酸類除草劑。莖葉處理后,雜草停止生長,進而出現(xiàn)黃化、枯萎、死亡或嚴重抑制生長現(xiàn)象。對高齡稗草、雙穗雀稗、扁稈藨草、空心蓮子草等一年生雜草有效,對千金子基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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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本品對秈稻、雜交稻品種安全性好于梗稻。插秧田使用對新生分蘗有藥害,因此插秧田不能使用,不宜在水稻移栽田使用。2.根據(jù)雜草基數(shù),選擇合適的施藥時間和用藥劑量。田間以稗草及闊葉草為主,施藥應適當提早,但小苗、弱苗秧易產(chǎn)生藥害。3.用藥時溫度應在30℃以下,超過35℃水稻易產(chǎn)生藥害。水稻超過6葉期施用易產(chǎn)生藥害。4.直播田施藥后應建立3-5厘米的淺水層并保水5天以上,是取得理想除草效果的關鍵,下大雨時需排水,保持水層不能淹沒稻心,否則易發(fā)生藥害。5.施藥后水稻如有明顯矮化現(xiàn)象時,經(jīng)追肥,藥后30天后能恢復,不影響產(chǎn)量。6.施藥時要注意防護,如戴口罩、防護冒等;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得接觸。施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殘剩藥劑和廢舊包裝物不能隨意丟棄,應作統(tǒng)一處理。清洗施藥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魚塘、河流等水體。水產(chǎn)養(yǎng)殖區(qū)、河塘等水體附近禁用。魚或蝦蟹套養(yǎng)稻田禁用,施藥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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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藥劑對眼睛、皮膚有刺激性。如不慎濺入眼內(nèi)或皮膚上,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如有誤食可催吐,并隨帶此瓶速去醫(yī)院診治,無特效解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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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和運輸方法:
1.本品應存放于陰涼、干燥、遠離食品、飼料及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并加鎖。2.運輸時應避免陽光直射和雨水淋灑。3.運輸中包裝件堆碼高度不應高于3.0米,裝卸時輕拿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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